云南交通標線是由施劃或安裝于道路上的各種線條、箭頭、文字、圖案及里面標記、實體標記、突起路標和輪廓標等所構(gòu)成的交通設施,它的作用是向道路使用者傳遞有關道路交通的規(guī)則、警告、指引等信息。
道路交通標線,是指由標劃于路面的各種線條、箭頭、文字以及立體標記、突起路標和路邊線輪廓標記等構(gòu)成的交通信號設施。

云南道路交通標線的作用是使機動車、非機動車和行人分隔,提高道路利用率,減少或防止交通事故發(fā)生,并與交通標志、交通信號配合使用,增加其有效性。
交通標線有70多種,按標劃方法可分為白色虛線、白色實線、黃色虛線、黃色實線、雙白虛線、雙白實線、雙黃虛線和黃色虛實線等;按作用又可分為車行道中心線、車道分界線、停止線、減速讓行線、人行橫道線、導流線、導向箭頭和左轉(zhuǎn)彎導向線等;按功能則僅分為三類:一是指示標線,二是禁止標線,三是警告標線。
《道路交通法》第六十二條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,應當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;通過有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,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;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、人行橫道的路口,或者在沒有過街設施的路段橫過道路,應當在確認安全后通過。